临沂市兰陵县鲁城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单位:兰陵县鲁城镇人民政府 二、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东成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北城新区天津路与沭河路交汇齐鲁园商务楼17楼 联系人:刘工 联系电话:0539-8616186 18953951766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兰陵县鲁城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项目编号:CSZFCG-2016-09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 兰陵县鲁城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本项目共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兰陵县鲁城镇太平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二标段:兰陵县鲁城镇姚庄村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工程量清单详见招标文件所列内容。投标单位可同时报两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法律法规、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内容。 报名时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资料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代理机构可拒绝发售招标文件: (1)法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副本查验、复印件留存); (3)拟承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册证书经资格预审合格后严禁更换); (4)拟建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施工技术负责人(职称证)资格证件、身份证、养老保险交费凭据(2015年下半年度,凭据需明确到个人); 以上资料原件查验、复印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封面注明“兰陵县鲁城镇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 标段)资格预审资料”及投标单位名称,加盖单位公章留存。资格审查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资料费 3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七、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时间:2016年4月 22日至4月 28日(每日9:30-11:30、14:00-16:30,公休、节假日除外)。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二楼中介窗口。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 14时30分。 地点:兰陵县政务大厅三楼第二开标室。 八、投标保证金汇款事宜: 投标保证金以公司基本账户转入,汇款时在附言处附本项目交易编号(16CG0094)及项目简称。开标前到兰陵县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开具缴纳收据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无兰陵县政府大厅管理办公室缴纳收据拒收投标文件。 投标保证金须统一汇款至以下账户: 户名:兰陵县政府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账号:818880101421000417 开户行:临商银行兰陵支行 电话:0539-553029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