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运动场和球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运动场和球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公告号: 利建招公字(2016)13号 LJZCZ2016-38号
项目名称: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运动场和球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院内
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出资比例: 100%
招标工程类型:工程总承包-施工
本项目总投资额:275万元 工程造价: 275万元
结构形式:其他
计划文号:利发改【2016】13号 规划许可证编号: 3705222016-06号
建设单位: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
建设单位联系人:张主任 建设单位联系电话: 13780781869
招标单位: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
招标单位联系人:张主任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 13780781869
招标代理单位: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人:薄女士 招标代理单位联系电话: 0546-8329908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
项目名称: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运动场和球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
工程地点: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院内
工程规模: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运动场和球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将原有跑道塑胶拆除并重新铺设塑胶,将跑道外围区域砖铺场地拆除并进行混凝土硬化及塑胶铺设、地沟盖板整修等,铺设人工草坪。新建篮球场一个,进行混凝土硬化并铺设塑胶,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本项目施工为一个标段,计划投资约275万元。
招标范围: 施工为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100%
标段内容:利津县第一实验学校运动场和球场改造建设工程施工,主要包括将原有跑道塑胶拆除并重新铺设塑胶,将跑道外围区域砖铺场地拆除并进行混凝土硬化及塑胶铺设、地沟盖板整修等,铺设人工草坪。新建篮球场一个,进行混凝土硬化并铺设塑胶,具体工程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参与本项目施工招标的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
2、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学校运动场地建设施工能力及具有良好的体育场地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 、网上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到山东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曹州路赛拉维广场7#楼西五层招标部)报名。
报名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须提供企业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利津县以外企业持东营市清欠办出具的已结清欠款或无拖欠证明到利津县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2015年1月份以来连续6个月(含)以上的能体现拟投标建造师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依法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两份。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两份。
注: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报名截止后三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利津县人民检察院对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利津县检察院查询,凡投标人和相关执业人员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取消其报名资格。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另行通知。
五 、投标文件的提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 、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 、监督机构
利津县监察局、利津县发改局、利津县审计局、利津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0546-5621236 5686327
报名时间:2016年4月22日8时30分 - 2016年4月28日17时0分
下一篇:图书服务平台项目公开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