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邵太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邵太路改造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工程名称: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邵太路改造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108号
招标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工程。
工程地点: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邵太路。
工程规模:本工程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28号文批准建设,对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邵太路进行改造,东起新盐路,西至刘圈村,改造道路长6647米、宽6米,安装路沿石及相关安全保护设施。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年度建设资金已基本到位,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施工计划投资为约658万元。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的投标企业必须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要求
参与工程施工投标的企业报名时必须提供有关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身份证、本人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1.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投标人现场报名时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2.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3.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须为2015年7月1日(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的养老保险证明资料。
4.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区沂州路62号1幢312室)。
资质审查合格的企业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壹佰伍拾元整(¥150元),售后不退。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视为放弃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地点
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与城乡建设局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胜利油田同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女士
联系电话:0546-8338187 7760287
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河口区交通运输局、东营市河口区新户镇人民政府、河口区公证处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882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