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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S339新乌江至阜阳段改建工程用地地界勘测询价函(再次)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17: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YDCGF2016018-1

本中心将以询价招标的方式确定S339新乌江至阜阳段改建工程用地地界勘测单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注意事项

1、投标人应就以下招标要求,在427上午900前,向本中心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该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2、投标人可以不对本中心的询价函做出报价,但一经做出报价,即不可撤回。否则,该投标人在今后一年内不得参与本中心的所有招投标活动。

3、签约方的报价函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二、招标要求

序号

名 称

招投标要求

采购人

1

项目概况

1S339新乌江至阜阳段改建工程项目(X025线)因道路改建对加宽部分建设用地进行土地勘测定界。

2、土地测绘地点:颍东区与利辛县交界处的韩台孜,自东向西经新乌江、老庙、枣庄、正午后,在颍东区振兴路口处折向北,经振兴路,终点与S305相交处。

S339新乌江至阜阳段改建工程项目办公室

2

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

2.持有有效的土地测绘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

3.投标人近五年(自开标之日起向前追溯5年)至少独立完成过1条里程20公里以上的一级公路建设用地土地测绘工作,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土地测绘能力。

报价要求

勘探费用上限为14万元,高于或等于视为废标。

3

工期

1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4

报名

无需报名,投标单位直接携带投标文件参与竞标。

5

付款方式

土地勘测定界完成,提供土地勘测定界技术报告书,根据勘测土地的实际亩数,土地测绘单位提供税务发票后,一次性付清。

6

合同签订

在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在7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土地测绘合同,如因中标人无故延期未签合同,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7

定标原则

报价最低的为中标推荐单位。

注:1、携带投标函(一正一副)请加盖公章密封后送采购中心。

2、投标人必须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否则禁止其1-3年参加我区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推荐单位请携带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资质证书等相关合格证书原件到我中心和业主单位进行资格后审

三、报价函

请按照给出的“报价函”模式进行投标,未按模式要求的作废标处理。

四、质量、技术、服务等承诺

投标单位应就以上项目做出书面实施方案

五、、联系地址

阜阳市颍河东路573号颍东区财政局2

六、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中心:刘扬:电话:0558-2317510

S339项目办:陈志刚:电话:13805588296

 

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6421

 

 

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报价函

 

致:安徽省阜阳市颍东区政府采购中心

本公司十分高兴地看到贵中心编号为YDCG-F2016XXX 的询价采购函,我方已研究了该报价函的全部内容,现向贵中心就(询价函名称)所采购的标的物做出如下报价:

一、责任与义务

本公司承诺:

1、本公司的报价函一旦为贵中心认可,该报价即为合同价;

2、本公司报价函一经发出,即不可撤回,否则我方愿意接受贵中心的处罚;

3、本公司一旦荣幸地成为本项目的签约方,同意将贵中心货物招标文件标准文本中的"合同条款"和本报价函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投标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工期

投标价格

备注

 

 

 

 

 

 

 

 

 

 

 

 

二、服务期限

15(从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资质证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及投标公司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书面方案:书面服务实施方案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手机): 传真:

址:

 

投标代表:(签字)

公司名称:(盖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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