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福州指挥学院新校区政治环境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武警福州指挥学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新校区政治环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新校区政治环境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FJJX201600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郑
项目联系电话:0591-8370626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武警福州指挥学院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洪塘里47号
联系方式:池干事1331397868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郑0591-83706268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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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应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1)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3)如果投标代表为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投标代表应执有企业法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4)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投标代表(非企业法人代表的)有效身份证双面复印件。(5)所投产品如有国家强制性要求或认证的(如:3C,节能环保、信息安全认证等),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或证书,否则将视为无效投标。5.2、投标人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a.投标人必须提供上一年度的企业财务报表(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季度的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名单中必须包含投标人代表);b.参加本项目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c.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d.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提供其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注:以上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的,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31.207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8日 17:15(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鼓楼区杨桥中路145号锦绣大厦7楼福建省建信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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