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火炬开发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发展单元规划大纲项目(第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受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规划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发展单元规划大纲项目进行第二次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692-169CZS750189,采购表编号:计:2016045。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发展单元规划大纲项目(第二次招标)。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采购预算:1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 招标内容:中山火炬开发区整体城市设计及发展单元规划大纲项目,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内容 。
2. 成果交付时间:详见用户需求书项目进度要求。
3. 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报价。
4.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5. 本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8日)。潜在供应商可登陆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山市政府采购网或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注: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能超过两名。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明确各方的工作职责和权利义务。关于联合名体投标规定见投标须知第13条);
3.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即(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商务标文件中须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如已办三证合一的则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商务标文件中须提供2012-2014年的年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份提供);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商务标文件中须提供近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纳税证明和缴交社保证明的复印件);
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声明函格式填写);
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4. 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投标时须提供原件核查,没有原件的不能通过初步审查);
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出具时间须在本项目投标邀请函公告时间之后(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6. 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登记报名。
六、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本次招标均使用北京时间,24小时制):
1. 登记报名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00。
2.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5月9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4:30~17:00。
3.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6年5月24日9:00~9:30。
4.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24日9:30。
5. 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24日9:30开始。
七、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及相关要求:
1. 登记报名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原市博览中心常年展厅)二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E区采购部窗口报名。报名时携带政府采购供应商投标报名申请表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甲级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资质复印件(加盖公章)和经办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是联合体投标,除要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上述资料外,还要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复印件。现场报名、查验。在第一次招标已登记报名的供应商无需再登记报名。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潜在投标人须到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中山业务部(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21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不办理邮购,使用银行卡现场刷卡支付)。在第一次招标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无需再报名。
3.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4. 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八、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九、投标保证金为20000元,保证金须在2016年5月12日24:00前从投标人账号汇出并到达以下其中一个账号,否则为无效保证金。在第一次招标已缴纳保证金的供应商不用再次缴交保证金。如是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保证金由联合体任何一方递交都可以。
户 名: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序号 | 账户号 | 开户银行 |
1 | 44310501040888887000002040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石岐支行 |
2 | 710765995588 | 中国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3 | 9558852011000014070 | 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分行营业部 |
4 | 440017803520591881882374 | 建行中山市分行营业部 |
十、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一、有关此次招标之事宜,可向以下机构查询:
采购人名称: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城乡规划办公室
采购人联系人:胡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60-89873760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中山地址: 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63号华凯商务大厦二楼
电 话:0760-88220300,0760-88230132(前台咨询)
传 真:0760-88383654
邮 编:528403
联 系 人:王小姐
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60-89817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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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21日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