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工程照明、动力配电箱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工程照明、动力配电箱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工程照明、动力配电箱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2016-GFCG-04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建阳
项目联系电话:0451-84211281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副1号
联系方式:李建阳 0451-842112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寇丹 0451-84215818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编号:2016-GFCG-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照明、动力配电箱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科技创新大厦工程照明、动力配电箱采购项目;
2.2供货地点:哈尔滨工业大学科学园内(香坊区和兴路95号);
2.3暂定工程量:实验室动力配电箱467个,照明箱196个,插座箱1929个;
2.4供货及完成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5质量标准:合格,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图纸和国家有关标准及规定;
2.6招标内容:实验室动力配电箱、照明箱及插座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生产企业),应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动力、照明配电箱产品(CCC)认证证书和有效的动力;具有照明配电箱产品的生产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具有与省市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的能力,保证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提供承诺书);在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间,生产企业具有合同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至少2个(业绩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时间为准,并应准确体现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配电箱等内容,登记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电力部门的验收手续等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商(以投标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3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招标人有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有弄需作假行为或与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4. 投标登记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2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进行投标登记,以便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全部原件及一套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
-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 营业执照;
- 组织机构代码证;
- 税务登记证;
- 中国国家强制性动力、照明配电箱产品(CCC)认证证书;
- 动力、照明配电箱产品的生产型式试验检测报告;
- 投标人具有与省市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的能力,提供保证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的承诺书;
- 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电力部门的验收手续等证明材料。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16 年 5 月 11 日 14 时0分,地点为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http://www.guofazhaobiao.com/)。
7.其他
7.1招标人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项目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
7.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省三建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通天街副1号
联 系 人: 李建阳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国发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 寇丹
电 话: 0451-84215818
2016 年 4 月 21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 (生产企业),应具备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有效证件;具有有效的中国国家强制性动力、照明配电箱产品(CCC)认证证书和有效的动力;具有照明配电箱产品的生产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投标人具有与省市电力行业主管部门沟通的能力,保证项目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的验收(提供承诺书);在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间,生产企业具有合同额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与本次招标项目类似的业绩至少2个(业绩以甲乙双方签订的供货合同时间为准,并应准确体现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配电箱等内容,登记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和电力部门的验收手续等证明材料)。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14:59 至 2016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3.2本次招标针对同一品牌的产品只接受一家制造商(以投标报名先后顺序为准)。
3.3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3.5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6招标人有对投标人进行考察的权利,如发现投标人有弄需作假行为或与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不符的,将取消其投标(中标)资格。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