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道路碎修碎补维修工程监理公开招标公告
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道路碎修碎补维修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道路碎修碎补维修工程监理
项目编号:CR2016G04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泽罡
项目联系电话:0451-8235321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城乡建设局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十字街100号
联系方式:西科长 0451-827034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李泽罡0451-8235321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2.1项目名称:道路碎修碎补维修工程监理
2.2招标编号:CR2016G0419
2.3标段划分: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2.4本工程包括:施工准备阶段至保修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2.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资金733,000.00元。
2.6工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2.7质量标准:合格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投标期内没有被行政主管部门列入最新的"限制从业招投标人员名单"或经整改后重新取得投标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专业总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3.5根据《哈尔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弄虚作假恶意投诉行为调查处理办法》(哈建发【2009】209号)和《关于发布评标活动违法违规行为处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发【2010】178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如出现有弄虚作假、恶意投诉和无理缠诉行为的投标企业,将严格按规定处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3.3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7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需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持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身份证件及授权委托书、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证书等上述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于2016年4月21日-2015年4月2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00时,下午 13:00时至 1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黑龙江崇仁招标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三楼报名,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隆顺街26号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对投标供应商行贿犯罪档案进行查询,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十年内如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