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
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就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期施工监理项目;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编号:巩城建公开【2016】1号;
4、建设地点:河南省巩义市;
5、建设内容:巩义市城区市政道路及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总额约为7.3亿元;
6、建设模式:投资建设一体化;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和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投资建设规模不少于1亿元的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个;
4、报名时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出具日期为招标公告要求的报名期间内;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方法
1、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 14:30至17:00(北京时间),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11室报名。
2、报名须提供资料:
法定代表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报名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项目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劳动合同、缴纳社保证明;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证书及其业绩、职称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等。
以上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必须逐页复印清晰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三份,否则不予接收。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接到代理机构通知后在郑州市经三路与农业路交叉口银丰商务A座13楼1321室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相关网站上同时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巩义市城镇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河南龙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巩义市建设路与园丁街交叉口 地址:郑州市农业路37号
联系人:闫先生 联系人:方女士 陈女士
电话:0371-53656603 电话:0371-60926170
传真:0371-67261777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