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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包件2)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12:0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郑财公开[2016]W013号
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委托,就该单位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包件2)进行二次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具备相关资格条件、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显微镜等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郑财公开[2016]W013号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次招标内容:包件2:X射线衍射仪;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供应商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义务,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须为具有较强经济实力和完备的技术服务能力以及售后服务体系的企业,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须符合项目要求)、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必须处于正常运营状态(三证合一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供应商须具有2013年1月1日以来完成同类项目的合同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原件)。
4、供应商如为经销商,须提供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2016年4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代理二部(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场出售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其他有关事项: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2013年以来的同类项目合同等证明材料、授权书(经销商提供)、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相关证明材料等;
(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除特别注明提供复印件外,需提供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资料的复印件需注明日期和“供投标使用”或“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未提供上述原件或提供原件资料不全的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5月11日14时30分--15时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七、开标会议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1日15时30分
开标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八、本项目公告发布网站: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郑州市财政网、中国财经报网等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郑州市文物考古研究院
联系人:靳女士
联系电话:0371-67934538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段先生、闫先生
联系电话:0371-68865936
传  真:0371-68865980
联系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中原农科楼三楼


201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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