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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08:47: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

项目编号:JLFHZC2016-1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主任

项目联系电话:1394364575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地址: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方式:张主任1394364575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姚宣18904362157

代理机构地址: 吉林省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

招 标 公 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6-12

二、招标范围:

1、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及品牌要求》。

2、采购周期:招标人指定。

3、交货地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8000 万元人民币或1200万美金(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5、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东北三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6、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系列)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带原件)

7.投标人需具有BIFMA或GREENGUARD等国际质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带原件)

8、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办公家具类单笔销售金额500万以上的合同不少于5份。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公章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6 04 21 日至2016 04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吉林省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6 05 10 9 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润发3号楼5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05月0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436457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联系人:姚 宣

电话:18904362157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8000 万元人民币或1200万美金(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5、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东北三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6、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系列)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带原件)7.投标人需具有BIFMA或GREENGUARD等国际质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带原件)8、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办公家具类单笔销售金额500万以上的合同不少于5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公章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6 年 04 月 21 日至2016 年 04 月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吉林省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5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润发3号楼5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

招 标 公 告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的委托,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文件编号:JLFHZC2016-12

二、招标范围:

1、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综合营业用房购买办公用品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采购数量及品牌要求》。

2、采购周期:招标人指定。

3、交货地点: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指定地点。

三、合格的投标人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8000 万元人民币或1200万美金(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资格预审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银行间外汇市场人民币汇率中间价折算为等值人民币)。

2、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须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项目投标。

4、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5、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东北三省设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6、投标人应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0 系列)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0 系列)认证证书、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或中国环保产品认证证书。(带原件)

7.投标人需具有BIFMA或GREENGUARD等国际质量认证证书;且认证范围应包含投标同类产品的生产或制造;(带原件)

8、投标人应在近3年内办公家具类单笔销售金额500万以上的合同不少于5份。

9.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0.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2)投标人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5)投标产品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售价

有兴趣的合格的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副本、企业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副本、被授权人身份证、公章等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证明材料于2016 04 21 日至2016 04 25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11 时,下午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不休息),在吉林省白城市洮安东路43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20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人应当于2016 05 10 9 0 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开标地点,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大润发3号楼5楼),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六、投标保证金缴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6年 05月09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通榆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394364575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                  

联系人:姚 宣

电话:1890436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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