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改造用水困难户项目所需的设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改造用水困难户项目所需的设计单位公开招标公告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汝南县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其采购汝南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改造用水困难户项目所需的设计单位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汝政采公开【2016】31号
2.项目内容:汝南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改造用水困难户项目所需的设计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2 其他特定条件:
3.2.3、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行业(给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3.2.5、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建相关中级工程师职称(原件)(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3.2.6、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4. 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地点:
4.1招标文件的领取起止时间:2016年 4月21日至2015年4月2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至12:00 ,下午14:30至17:30。
4.2招标文件的领取地点:汝南县城西关武装部(二楼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396-8055676
领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
5.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于2016年5月9日上午12:00前以银行电汇、转帐方式将投标保证金汇、缴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凭银行票据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三楼西侧)开具收据,否则投标响应无效。
6.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7.开标时间、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1日上午9:00时在汝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开标大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8.对招标文件的质疑: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9、投标人资质及技术参数要求已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以上信息如有变更,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将通过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等信息发布媒体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 陈先生 15836730026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李先生 0396—8055676
11.监督部门:
汝南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0396—8042880
汝南县纪委派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监察室: 0396—8055618
汝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汝南县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采购汝南县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改造用水困难户项目所需的设计单位采购需求
一、 投标企业需具备的资格要求:
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 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
5、 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开具时间需在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原件);
6、 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 市政公用行业(给水)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7、 具备设计供水工程设计能力,提供供水工程等类似业绩合同(2012年1月1日以来)壹份(原件);
8、 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城建相关中级工程师职称(原件)(需提供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加盖社保部门公章)。
二、 采购服务及技术要求:
1、 设计成果质量要求:应满足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及其他规划设计标准、规范、规程、定额和办法等要求,并应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评。
2、 老城区供水管网改造和改造用水困难户勘察测量、地下管网自行调查和相关资料收集、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等。
三、 采购资金来源及预算: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资金预算:不超过工程施工费的1.5%。
四、 商务要求:
1、 全部设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0个日历日内完成。
2、 付款方式:通过主管部门组织的审评合格后一次性支付中标总金额的90%,剩余10%设计使用中无问题,半年后支付。
3、 履约保证金: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前需向采购单位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为中标金额的5%。采购单位在设计单位按合同约定完成设计并通过审查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该款。
4、 售后服务:在实施设计过程中,设计单位应向施工单位、采购单位提供全程免费咨询服务。
汝南县清源自来水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