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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医科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实践创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09:5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实践创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首都医科大学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实践创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OITC-G16026125-6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薇薇、窦志超

项目联系电话:010-687299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首都医科大学

地址:北京市右安门外西头条10号

联系方式:黄老师 010-82261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徐薇薇、窦志超 010-6872991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7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招标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2、采购用途:教学

3、采购数量

包号

分包号

分包名称

数量

分包控制金额(人民币)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部分或全部)

所属项目及编号

项目申报金额(人民币)

1

df-16q20-01

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实践创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设备购置-01

1批

198.0646万

人才培养质量建设-实践创新-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市级)            XM-0000014226160407146

198.0646万

 

表格中仅列出了各包的分包名称,具体设备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人须对上述投标内容中完整的一包或几包进行投标。

4、简要技术要求:支持虚拟实验中心门户网站,系统内容包括中心介绍、实验教学、实验队伍、管理模式、设备与环境、教学特色、中心新闻/公告/通知等,门户网站可按照校方需要进行定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2、投标人应在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合法有效,有投标产品的合法经营权;3、投标人按照本招标邀请的规定获取招标文件;4、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98.0646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2日 09:00 至 2016年05月0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www.o-science.com;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67号银都大厦1507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东方在线www.o-science.com注册并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裕龙国际酒店B座三层第九会议室(航天桥向西800米路南)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中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拆分;评标、授标以包为单位。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40号裕龙国际酒店B座三层第九会议室(航天桥向西800米路南)

3、招标文件采用网上电子发售购买方式:

1)有兴趣的投标人可登陆网址(http://www.o-science.com 招标在线频道),完成投标人注册手续(免费),然后登录系统浏览该项目下产品的“技术指标”,已注册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200 元。如决定购买招标文件,请完成标书款缴费及标书下载手续,并与招标机构进行确认。

2)投标人可以电汇的形式支付标书款,在开标现场向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索取标书款发票。

4、开户名称:东方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西三环支行

账  号:862081657710001

5、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和支付中标服务费的,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写明招标编号、包号及用途。

6、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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