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来宾市2016年度城区道路、桥梁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YLLBG20164001-LB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受来宾市城市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来宾市2016年度城区道路、桥梁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来宾市2016年度城区道路、桥梁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项目编号:YLLBG20164001-LB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桂兰
项目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地址:0772-4277912
联系方式:蒋标 广西来宾市人民路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桂兰 0772-4299199、4298488
代理机构地址: 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现就来宾市2016年度城区道路、桥梁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来宾市2016年度城区道路、桥梁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采购
二、项目编号:【2016】政采GZ第18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范围、内容、数量
采购范围:来宾市2016年度城区道路、桥梁及排水设施日常维修工程定点施工单位招标。日常维修的主要工作内容为:负责来宾市城区已建成道路、桥梁及排水管道日常巡查及维护工作,确保城区市政道路、桥梁安全运营,排水管道畅通,并承担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城区市政设施的抢险维修,具体维修工作内容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采购的数量:1家定点施工单位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为期1年时间。
报价方式:让利系数报价,让利系数必须≥10%(根据来政发【2013】2号文规定),此让利系数作为投标人根据“招标控制单价清单”填报“投标单价清单”中所有项目清单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的让利系数和实际维修项目中“招标控制单价清单”中无此项清单时计算实际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让利系数。
承包方式:固定“招标控制单价清单”中各项清单的投标综合单价,固定实际维修项目中“招标控制单价清单”中无此项清单时计算实际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让利系数。
政府采购预算金额:1年维修工程量总价约为陆佰万元(¥6000000.00),具体的工程维修量以实际发生的施工工程量为准,各项清单综合单价的招标上限控制价详见招标控制单价清单。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
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来宾市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在国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在广西来宾市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根据来政办发〔2014〕44号“来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工程建设和政府采购项目招标评标定标办法(试行)》的通知”的规定,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均可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如网站无法下载资料时投标人可以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服务部现场下载资料),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 250 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现场收取费用及开具凭证(请各投标人尽量合理安排时间,采购代理工作人员以购买招标文件凭证接收投标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额:人民币拾万元整(¥100000.00)。
2、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6年5月 10日17时30分前到达指定账户(以下银行任选一家,需备注项目名称或项目编号)
开户名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来宾分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01627951050705296
2、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来宾分行营业室,银行账号:20148101040024860
3、开户银行:柳州银行来宾办证厅支行,银行账号:72001500000000004261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5月12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逾期送达将予以拒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5月12日10时00分在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网上查询地址:
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cgp.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gxzfcg.gov.cn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lbsggzyjyzx.com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人:来宾市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蒋标
联系电话:0772-4277912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人民路8号
2016年4月21日
2、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云龙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蒋桂兰
联系电话:0772-4299199、4298488 传真:0772-4299238
联系地址:广西来宾市古三路丽景苑商业城北门2-1号
2016年4月21日
3、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
来宾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监督电话:0772-423518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建设项目或已中标未开工项目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拟派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3、投标人须提供本地化服务:须在广西来宾市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或在国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且在广西来宾市区内注册(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有分支机构的投标人;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1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