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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1 10: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项目名称: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33240020099
项目联系人:刘朝尊
项目联系电话:0311-80872199
采购人:辛集市国土资源局(机关)
采购人地址:辛集市西华路1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1-83210651
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裕华区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单元2512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1-80872177
预算金额:148.34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2日09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21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7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石家庄市翟营南大街368号东方明珠3栋3单元2512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开标地点:辛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工商局有注册登记,能依法纳税,需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名时须携带:A、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B、组织机构代码证;C、相关资质证书;D、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E、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税务登记证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的纳税凭证);F、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社会保险登记凭证或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期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G、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H、投标人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I、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时,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人代表报名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和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以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证件不齐或证件无效者恕不受理;注:1、每个投标人只可以投其中一个包。 2、为加快项目进度,本项目已中标单位不允许进行再次报名。
采购数量:B包:辛集市张古庄镇北四冢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F包:辛集市位伯镇仁慈村等二个村土地整治(占补平衡)
技术要求:辛集市国土资源局第二批土地整治(占补平衡)项目(二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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