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重新招标)(闽莆建融【F-2015】采招054/1号)招标公告
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莆田市红十字会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电梯设备采购与安装项目(重新招标)
项目编号:闽莆建融【F-2015】采招054/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26617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莆田市红十字会
地址:莆田市红十字会
联系方式:俞小姐 1508039635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省建融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 2661777
代理机构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条例和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的境内法人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 投标人必须具有国内的企业法人资格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招标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复印件(以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为准)3) 电梯制造商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认定的乘客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资质及电梯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明细表中乘客电梯级别为A级(曳引式客梯参数:V≥6.0m/s);4)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特种设备(乘客电梯)的安装改造维修许可B级以上资质;5) 若投标人无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认定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质的必须由所投品牌电梯制造商承诺安装,并提供该品牌电梯制造商的书面承诺;6) 投标代表必须经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关于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授权,请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投标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代表是法定代表人无需),投标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 投标人需提供当地或业务所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单位和拟任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函须在有效期内,告知函原件须单独密封,在开标现场递交,无告知函的投标将被拒绝)。注:投标人提交以上文件或证明的所有复印件应是最新(有效)、清晰、加盖持有单位公章,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8:00 至 2016年05月12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莆田市城厢区东圳北大路68号荣华嘉园3号楼5层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莆田市政广场南片区D楼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三层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