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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关于省水库管理总站《浙江省水库工程标识标准制定》的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17: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省水库管理总站委托,就《浙江省水库工程标识标准制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招标项目编号:0625-1621712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万元)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浙江省水库工程标识标准制定》

1.0

30.0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质。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9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2.发售地点: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0室)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10:00

.投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2开标厅

.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10:00

.开标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12开标厅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5000.0

交付方式:银行转帐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户名):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杭州分行武林支行

银行账号:1202021209006759843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投标申请书,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招标人:浙江省水库管理总站

地址:杭州市梅花碑7号

联系人:赵仁奇

联系电话:0571-87826561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丽

联系电话:0571-85860260

传真:0571-85860230

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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