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扬尘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扬尘污染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扬尘污染治理项目”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所,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州市二七区交通运输局农村公路扬尘污染治理项目
2.2招标编号:二七政采公开-2016-27
2.3服务地点:二七区
2.4工程投资额:约60万元
2.5服务期限:12个月
2.6服务质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7招标范围:完成对二七区现有县级道路30.2公里实施机械化冲洗和机械化清扫服务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生产或销售该项目相关产品范畴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在法律和财务方面独立,并与采购人无任何隶属关系,具有清扫、保洁等相关经营范围,同时公司应具有道路机械化冲洗和机械化清扫车辆。
3.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4财务状况良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3.5投标人须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日期需在两个月有效期内。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4月20日至2016年0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祥盛街绿地原盛国际3A号楼12层149室)招标部进行报名并现场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具有专业设备和作业车辆证明文件、固定办公场所证明文件、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函。报名时携带以上所有资料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两套,复印件应按顺序用A4纸复印并装订成册。如有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报名要求的,报名将被拒绝。所有原件核对后方予退还。
4.3每份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4.4不符合投标资格的将被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09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另行通知。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二七区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市二七区交通局地方道路管理所
联 系 人:张女士
代理机构:山东世纪华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祥盛街绿地原盛国际3A号楼12层149室
联 系 人:孙女士联系电话:0371-56057880 0371-56092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