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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街等道路及照明工程施工BT一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19:1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街等道路及照明工程施工BT一标段,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BT项目的施工进行二次公开招标,欢迎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概况
2.1.1项目名称: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大街等道路及照明工程施工BT一标段
2.1.2建设地点: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内
2.1.3项目标发包方式:BT(建设—移交)模式,回购期 5 年
2.2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及项目估算价:
标段名称:郑州国际物流园区金沙大街(G310国道-九龙大道)道路工程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项目估算价:约3500万元
2.3质量目标: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本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报名时须提供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本单位出具,需加盖企业公章),劳务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
3.4业绩要求:企业及项目经理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需各提供1份业绩合同(要求年份:201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原件签订时间为准,企业及项目经理业绩不得重复)。
3.5财务要求:投标企业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2年、2013年、201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6信誉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竞争的单位,针对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需要有单位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区(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3.6.2投标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报名。
4.2报名需携带的资料
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劳务合同、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无在建项目证明、业绩合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等(注:报名时具体需携带资料请参照第三项“资格要求”进行准备)。
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查验原件,留复印件。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和完整。本项目不接受网上及信函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接到招标代理机构通知5日内(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
5.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工人路与淮河路交叉口东南角中原农科楼三楼309室)。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淮河路与工人路交叉口东南角农科楼三楼309室
联系人:王天元、耿坤
联系电话:0371-86664932
2016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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