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2016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业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跟踪检查(第一标段)公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16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业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跟踪检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16年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行业监管—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跟踪检查
项目编号:XM-00000353241604050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项目联系电话:(010)53105831、531058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水土保持工作总站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甲3号
联系方式:赵宇 (010)5669557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严璐、贺新宇 (010)53105831、53105832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主要建设内容:
密云、延庆、房山、门头沟、通州、大兴、西城、海淀区域市级及以上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跟踪检查,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开展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实施情况跟踪检查。
2、组织编写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和水影响评价文件中水土保持工作落实情况跟踪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并组织相关专家对其进行审查、充分论证,为工作开展提供指导。
3、组织对已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或水影响评价文件的生产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水土保持信息等进行资料整理、分析,确定巡查对象。
4、赴建设项目现场,对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实施、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情况、水土保持监理、水土流失监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情况进行实地巡查,并做好记录和影像资料收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水行政主管部门。
5、对建设项目跟踪巡查情况进行整理、分析、汇总,编写跟踪巡查成果报告。
6、组织专家对项目成果进行审核,完善项目成果报告。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资格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甲级资质;※(3)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缴税证明;※(4)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0.9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科丰桥向南第三个红绿灯左转上丰茂南路向东100米路南进园区大门后直行100米左侧白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合同编号:SBZZ-GZJC-201601
计划工期: 2016年5月20日至2016年11月30日
(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1日至4月27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休息)。
(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三部。
(3)招标文件售价:整套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元整(¥300元整),售后不退。
(4)投标报名时,潜在投标供应商应携带以下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已办理完“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换发后新的营业执照副本);
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③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公告发布媒介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