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自住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16: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自住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自住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

项目编号:BJJF-2016-3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晓玥

项目联系电话:599583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中心

地址:西四环中路16号院3号楼

联系方式:胡晓玥 5995836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若莎 黄玉武 671789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采购数量:一批

采购用途:自用

基本概况介绍:

    开发建设专用的“自住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将自住型商品住房管理的各个流程和环节纳入信息管理系统的范畴,和委内外相关信息系统建立完整、高效的数据交换接口。

   “自住型商品房信息管理系统”通过“项目管理”、“网上申购”、“资格核验”、“摇号选房”、“台账管理”及“统计分析”六个功能模块实现对自住型商品住房的全流程的管理,并通过开发建设数据共享交换接口实现和“北京建设网”、“房屋全生命周期平台”、“住保系统”、  

   “自住型商品网上申购平台”、“北京房屋交易系统”、“存量房交易服务平台”及“不动产登记系统”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对接。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自然人等;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3、凡受托为采购本次招标的服务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公司,不得参加投标;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人;6、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1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崇文门外大街90号705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京发招标有限公司815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库[2006]90号、国办发[2007]51号、财库[2011]181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