杏坛镇村居环卫保洁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的委托,对杏坛镇村居环卫保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SD16FG1028
二、采购项目名称:杏坛镇村居环卫保洁项目
三、采购预算:
包号 | 项目内容 | 投报最高限价 | 服务期限 |
01 | 包括西登、路涌、昌教、马东、马宁、海凌、新联保洁服务资格 | 390万元/年 | 三年(服务期限的具体起止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
02 | 包括龙潭、桑麻保洁服务资格 | 290万元/年 | |
03 | 包括东村、右滩、安富、南华保洁服务资格 | 350万元/年 | |
04 | 包括麦村、光华保洁服务资格 | 350万元/年 | |
05 | 包括高赞、上地、光辉、西北保洁服务资格 | 340万元/年 | |
06 | 包括吉祐、古朗、南朗、北水保洁服务资格 | 300万元/年 |
注:投标人可自行选择对本项目的任一分包、部分或全部分包进行投报,但包01至包05,投标人最多只能中得其中的一个分包(包06所有的投标人均可参与,不受限制)。
四、采购数量:详见各分包。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机构,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或经政府相关部门同意从事该项业务的证明文件,须提供许可证或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工商注册地在佛山市顺德区外的投标人,须具有经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加具了意见的《佛山市顺德区外来环卫企业承接业务备案登记表》,须提供备案登记表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注: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论为准。)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7日(办公时间内,公休节假日除外),凭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非“三合一”证照,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公章)至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招标文件,请递交上述资料及标书款凭证并与工作人员联系。选择邮寄方式需另付快递手续费用人民币60.00元,在任何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均不承担责任。)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提供完整报名资料的供应商售卖招标文件。
注:标书款账号信息
户名: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顺德分公司
开户银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大良南门支行
帐号:01078800027349
温馨提示:根据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的要求,投标人参加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须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gdgpo.gov.cn)首页左侧“用户登录”-“立即注册”进行注册登记,否则由此造成的信息发布延误等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注2016年5月17日上午9:00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开标室(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7日上午9::30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7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佛山市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杏坛分局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德胜东路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0757-27388059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马地街新基时代广场三层C13-C14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757-22120222
传真:0757-22366178 邮编:5283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0757-22120333
附件:1.委托协议
2.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州顺为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