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宫博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试点)工程(第三方监测)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故宫博物院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故宫博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试点)工程(第三方监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故宫博物院基础设施维修改造一期(试点)工程(第三方监测)
项目编号:0610-1641NG01013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代晓艳
项目联系电话:010-6406344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故宫博物院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景山前街4号
联系方式:010-850071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64063443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本招标项目的工作周期: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10月10日,计划工期为36个月,其中明挖段监测周期为工程开工至基坑回填;暗挖段监测周期为工程开工至暗挖管沟竣工验收
招标范围:本项目主要是对于故宫博物院内南热力区域基础设施维修改造(改造区域总占地面积约169485平方米)中涉及的明挖管沟、暗挖管沟、竖井进行位移监测、沉降监测、压力监测、应力监测及对古建筑、古桥、城墙的在线自动(实时)监测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同时具有 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甲级资质(含工程测量子项中的变形形变与精密测量) 及 国家文物局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并能满足资格后审要求。3.2投标人必须是一个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能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3.3对投标人拟投入人员的基本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负责过1项以上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监测项目,且不得兼任其他项目职务;投标人拟派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 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3.4投标人应真实、完整地填报投标文件。投标人如不能保证所报资料的真实性,将可能被取消其投标资格。3.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3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即:全国重点文物保护类单位变形监测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3.6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GB/T 28001-2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证书。3.7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8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10投标人须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或承诺书,承诺:“如中标,我单位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向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无条件的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其项目负责人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我单位中标资格”。3.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7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小街71号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11室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招标公告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国际招标有限公司5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详见招标文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