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2016年防汛储备物资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投标邀请函
受珠海市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就2016年防汛储备物资采购(招标编号:JL2016-HW0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数量、预算金额、交货期
1. 项目名称:2016年防汛储备物资采购。
2. 项目内容、数量:补充储备防汛物资一批及对防汛仓库的设施设备进行检修。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肆万玖仟捌佰柒拾元整(¥249,870.00元)。预算价即为投标报价上限,超过此上限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报价处理。
4.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及设备的安装、调试工作。
注:供应商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进行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已购买本项目招标资料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经营范围须为采购清单主要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及红外摄像机)的生产或制造商,若非主要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及红外摄像机)的生产或制造商,须得到主要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及红外摄像机)生产或制造商的书面授权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4.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04月20日~04月26日,每天09:0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
2. 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2栋411室)。
3. 购买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需自行前往以上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办理报名);或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加盖法人公章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加盖法人公章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报名);
(3)购买招标文件人员身份证原件(核查)。
(4)供应商若非主要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及红外摄像机)的生产或制造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网络硬盘录像机及红外摄像机)生产或制造商开具的授权委托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复印件加盖公章。
4.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05月11日上午09:30—10:00;
2.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上午10:00
3. 投标开/评标地点: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珠海分公司开标室(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2栋413室)。
1.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联系人:朱旋 联系电话:13652256321
2.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前山明珠北路63号凯威东大科技园2栋411室
联系人: 陈莉 联系电话:0756-8615757/13798980363
3. 珠海市金湾区采购监管办公室
联系人:洪小姐 联系电话:0756-7263070/7263993
珠海市金湾区海洋农业和水务局
广州金良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