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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府河琴韵B)户表工程、专变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10: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府河琴韵B)户表工程、专变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府河琴韵B)户表工程、专变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BCY201604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722—3315803、331581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明珠路

联系方式:汪主任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经理 0722—3315803、3315813

代理机构地址: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府河琴韵B)户表工程、专变10kV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依据供电物资采购要求,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拟对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府河琴韵B)户表工程、专变10kV配电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名,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HBCY20160411。

二、采购项目名称:随州碧桂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府河琴韵B)户表工程、专变10kV配电工程。

三、招标内容1包为高压柜,2包为低压柜,3包为10kV干式变压器,4包为10kV电缆线路,5包为低压电缆线路,具体型号参数详本招标文件。1个投标申请人最多只能对其中2个包进行报名投标。

四、其他要求:交货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0 天内,交货地点为招标人指定的地点,质量标准为国家相关部门或机构检验检测为合格全新正品。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

1、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

3、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

4、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

5、在随州、或随州相邻县市、或武汉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资料),2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6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请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于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8:30 时至 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代理公司持下列资料报名,初审合格、招标人复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必须附有法人代表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必须打印,注明联系电话和邮箱)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经鉴证的劳动合同原件、2015年第4季度以来有养老明细证明的社保证明资料原件,单位社保证件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原件;④产品检验合格证明及检测报告等资料原件;⑤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原件。

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一套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公章后报名时一并提交。没有提供以上原件(不接受彩色复印件和彩色打印件)、上述资料和内容不齐全的,都不接受投标报名。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3)本次招标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七、资格审查方式:实行资格后审。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6年5月12日15时30分,地点为本代理公司开标室(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2)递交投标文件时,请另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均不予受理。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北汉东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人地址: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传真 电 话:0722—3315803、3315813,QQ:1093607664                                         

联  系  人:吴经理、杨经理

 

湖北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且:1、在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经营范围),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必须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提供制造商的专项授权);3、所投货物具有有效的检验合格证书或检测报告;4、经审计的2014、2015年度财务报表反映企业财务状态良好。5、在随州、或随州相邻县市、或武汉有固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提供证明资料),2小时内能响应招标人要求,6小时内能到达现场解决问题;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没有违法记录、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87.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3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2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随州市清河路二桥东头左岸星城6号楼1单元101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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