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辉长春净月天泽大路(滨河东街-生态东街)综合管廊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张辉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长春净月天泽大路(滨河东街-生态东街)综合管廊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长春净月天泽大路(滨河东街-生态东街)综合管廊工程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ZXZBJY2016-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金波
项目联系电话:0431-84552020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张辉
地址: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联系方式:0431-845118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长春净月天泽大路(滨河东街-生态东街)综合管廊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LZXZBJY2016-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净月天泽大路(滨河东街-生态东街)综合管廊工程项目已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净经审字【2015】77号批准建设,并经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审定对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并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以2016-31号采购任务通知书批准采购。项目业主及招标人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及规模:
天泽大路综合管廊工程全长2.6公里的施工建设、运营及移交,工程概况详见施工图纸。政府购买服务费总额约5.387亿元(其中,项目工程投资约3.5亿元,其余为融资成本)。
2.2项目建设地点: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4服务周期:2016年5月 18 日至2036年12月31日。
计划工期:2016年5月 18 日至2016年 10月31 日,167日历天;
项目运营维护期:2016年10月31日至2036年 12月31 日。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运作模式:中标人先行投资建设该项目,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根据2016年3月28日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专题会议纪要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分20年采购投标人的投资及工程建设服务。
2.7服务费支付方式: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
2.8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
3.2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具有项目建设能力,且信誉良好,及具有自身融资能力。
3.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资质以承担施工建设的一方为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要求:
3.4.1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
3.4.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各自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
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两份(套)及以上投标文件,否则均被拒绝投标。
3.6投融资能力:
3.6.1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5000万元人民币;具有中标后按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建设、运营、移交的能力;
3.6.2具有筹措项目建设资金能力,能够提供合法有效的银行存款证明、金融机构授信证明、用于本工程的银行贷款承诺函。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原件。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提供证明,累加计算。
3.7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办理备案后方能参加投标。
3.8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四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持联合体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元,图纸每套售价3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5月10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四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
联系人:张辉 电话:0431-84511836
地 址: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1572号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净月区福祉大路2766号
联系人:李金波
电 话:0431-84552020
传 真:0431-84552017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府采购办公室
2016年4月 20 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3.2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的法人企业;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集中采购机构的法人;具有项目建设能力,且信誉良好,及具有自身融资能力。3.3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 资质,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且业绩良好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是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并且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联合体投标的,资质以承担施工建设的一方为准)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的要求:3.4.1允许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3.4.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各自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两份(套)及以上投标文件,否则均被拒绝投标。3.4.2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再以各自名义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3.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该项目提出两份(套)及以上投标文件,否则均被拒绝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387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4 月 20 日至 2016 年 4 月 26 日,每日上午 9 时至 11 时,下午 14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四楼持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或扫描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还需持联合体成员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长春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潜在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