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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20 09:5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项目已经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河南省伟祺园林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项目设计;

2.2建设地点:鹿邑县闫河流域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段;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鹿邑县闫河治理工程鹿辛北路至新311国道项目的施工图设计、设计方案报审、施工期间的设计服务等任务;

2.5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玄德路道路工程、闫沟河桥梁、截污等市政工程;

   第二标段:鹿辛北路牛楼桥至仁让街绿化工程;

   第三标段:仁让街至鹿郸路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第一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设计师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第二、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总设计师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420日起至 20164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东风路与文博东路交叉口南50米路东蓝堡湾二期7号楼3单元2604)报名,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4.2 投标报名携带资料: 
   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职称证、受托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南省伟祺园林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先生

联系电话:15896763333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卓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金水区东风路与文博东路正弘蓝堡湾27号楼三单元2604室)。

联系人:李海燕

联系电话: 0371-65712062801

8、监督部门:

鹿邑县住建局:0394-7699989;

   鹿邑县财政局:0394-7187182

   鹿邑县监察局:0394-7223391

   鹿邑县发改委:0394-7223210

                                                           2016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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