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关于鲁山县下汤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鲁山县下汤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上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鲁山县下汤镇镇区污水管网建设项目
2.2采购编号:LZC2016-Ag040
2.3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镇区污水管渠及完善污水系统等附属工程,详见施工图纸。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全部工作内容。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6施工工期:根据实际分段实施,暂定三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主项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4拟派项目经理持有市政专业贰级或以上建造师注册证,继续教育证(按规定需要参加继续教育的建造师提供),无在建工程(以书面形式承诺),在投标过程及施工过程中不得更换(提供不更换承诺书);
3.5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应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外省或外地企业须提供进平备案介绍信(符合平建【2011】137号);
3.7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提供在相关网站查询的职称截面或证明文件);
3.8 拟派施工员(市政工程)、质量员(市政工程)、资料员、材料员必须有上岗证。
3.9拟派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本单位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15年6月份以来本单位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为其连续缴纳的6个月(含)以上社保证明(社保证明至少应包括养老保险、医疗及失业保险);
3.10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3.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开具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时须携带查询申请书、公司介绍信、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印章)。
4、报名须知
4.1报名时间:2016年4月20日至4月26日上午:9:00—12:00 下午:14:30—17:0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鲁山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4.3报名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无在建承诺书及不更换承诺书、继续教育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及相关网站查询的职称截面或证明文件、上述人员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网页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的查询明细表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
有意参加报名者请携带上述所有证件原件及按顺序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贰套(原件复印件应一致)到上述地点进行报名。
注:1、本项目的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的项目经理。
2、投标人投报的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工程,以投标人书面承诺为准,报名结束后,招标人将对报名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查询,如有虚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投标资格,且承担相应后果。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4月28日至5月4日
5.2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平顶山市新城区新城铭座307室
5.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有关信息
6.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5月18日9:00时
6.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及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公告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日报》上同时发布。
8、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 鲁山县下汤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 杨先生
联系电话: 15837507123
代理机构: 国泰信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宋女士
联系电话: 0375-7022760 13461259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