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分公司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受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分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分公司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分公司超声波水表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GC-G-2016-QY02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淑芬
项目联系电话: 0591-83312109、8331250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闽侯县自来水公司工程分公司
地址:闽侯县甘蔗镇
联系方式:洪晨 0591-2207111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国诚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淑芬 0591-83312109、83312509
代理机构地址: 福州市古田路中美大厦24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1 | 1 | 超声波水表 | 工程 | 10个 | 超声水表: 测量方式:超声测流;水表具备功能:瞬时流量、累计流量、累计有效运行时间,单双向可切换功能;(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件B) |
2 | 超声波水表 | 1个 | |||
3 | 超声波水表 | 50个 | |||
4 | 超声波水表 | 1个 | |||
5 | 超声波水表 | 1个 | |||
6 | 远传系统 | 1个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2)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4) 投标人所投产品须具有涉水卫生许可证,须提供许可证复印件,且在有效期内;(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释义:(1)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复印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是指提交“参与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2.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8:00 至 2016年04月26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纸质文本售价50元人民币,可自购电子版光盘(售价50元人民币),如需邮寄请另加邮寄费50元,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福州市古田路107号中美大厦24层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