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市民政局蛟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蛟河市民政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蛟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蛟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HF[2016]-4-5JHFW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勇
项目联系电话:0432-6726522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蛟河市民政局
地址:蛟河市建设路55-7号
联系方式:刘勇 0432-6726522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工 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项目编号:JLHF[2016]-4-5JHFW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蛟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根据《关于规范吉林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购买社会服务工作的通知》(吉林地名普查办〔2015〕9号文件要求实施,资金来源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蛟河市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 蛟河市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外包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 JLHF[2016]-4-5JHFW;
3、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80天内完成;
4、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5、实施地点:吉林省蛟河市全市范围内;
6、项目内容:查清蛟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所有地名名称、位置及相关属性信息;规范地理实体名称,依法进行标准化处理;建立完善蛟河市国家地名和区划数据库;指导蛟河市民政局开展地名普查成果的开发,应用和普查档案的建立;具体要求详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工作规程》及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各项工作达到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标准,并且必须经省地名普查办和全国地名普查办验收合格。
8、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95万元。
三、投标方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注册资金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
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
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等资质)。
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
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
四、招标文件发售:
4.1合格的投标人可于2016年4月20日-2016年4月26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30~16:00到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有效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测绘资质证书(副本)、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等资质)、经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
五、投标及投标截止时间:所有投标书应当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分之前送达至c会议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5万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采用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6年5月13日上午9:30分在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公开进行,届时请各投标人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出示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日报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蛟河市民政局
联系人:刘勇 地址:蛟河市建设路55-7号
电 话:0432-6726522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张工
电话: 0431-88520058
2016年4月20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要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2、注册资金1000万(含1000万)以上的公司或国家企事业单位、大专院校、科研院所;3、具有国家测绘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以上资质,测绘资质中须含有地理信息系统工程服务范围;4、具有涉密信息保密资质,或者其他相关资质(包含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等资质)。 5、优先选用参加过地名普查试点或者地名数据库建设项目的单位。 6、不得进行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7、符合国家《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操作规程》、《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数据建库与管理软件设计规范》、《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成果转化规划》及其他相关要求。 8、符合省第二次全国地名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其他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9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20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6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招标文件售价:¥1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3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建设街和西中华路交汇宜家国际公寓A座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