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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胸科医院楼顶墙体发光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9 16: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河北省胸科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河北省胸科医院楼顶墙体发光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河北省胸科医院楼顶墙体发光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FZB-2016-02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陆工

项目联系电话:1773217253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河北省胸科医院

地址:石家庄市胜利北大街

联系方式:郭处长 156330355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清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陆工 0311-85265882 17732172535

代理机构地址: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7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设备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技术实力、售后服务能力。二、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7楼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金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石家庄市建设北大街228号东海国际7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具有设备供货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技术实力、售后服务能力。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有意向的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有效且合格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2、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可不提供);4、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5、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6、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以上证件报名时均须携带原件及逐页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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