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关于南安市环境保护局(GWCG2015-581D)南安市环保局监测及固废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南安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GWCG2015-581D南安市环保局监测及固废监管仪器采购及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GWCG2015-581D南安市环保局监测及固废监管仪器采购及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GWCG2015-581D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8637280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南安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南安市湖中路
联系方式:廖友志,0595-8637280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先生,0595-22193717
代理机构地址: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合同包 | 项目名称 | 数量 |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南安市环保局监测及固废监管仪器采购及服务 | 1批 | 详见第三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 合同签订后60 个日历日内全部供货、安装调试完毕且验收合格交付使用。 | 南安市行政区域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要求,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并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投标人须提供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资产负债表),依法缴纳税收(税务机关近三个月内出具的纳税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社保等相关机构近三个月内出具的有效社保缴费证明);(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57.3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6:41 至 2016年04月2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大街东海滨城马可波罗豪园C幢308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2016年4月19日起至2016年4月26日17:00时(北京时间)止。投标供应商应在招标文件公告时间内,至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索取招标文件,或到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na.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直接下载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南安市行政服务中心2楼会议室(南安市区郑成功雕像旁)。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