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口区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实训楼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河口区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实训楼工程施工政府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工程概况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河口区职业技术学校
招标人地址:东营市河口区河滨路677号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工程名称:河口区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实训楼工程施工
项目编号:东河政采2016-72号
施工招标范围:工程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工程;
工程规模:河口区职业技术学校改扩建实训楼工程施工已经东河发改立项[2016]29号文批准建设,实训楼1栋、主体5层,建筑面积5382.1平方米,并配套水、电、气、暖、消防等公用工程。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计划投资:施工999万元。
资金来源:区政府投资
工程地点:区职业技术学校院内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拟投标建造师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建造师;企业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方式及要求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3日进入东营建设信息网(www.dyjs.gov.cn)或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www.sdzb.gov.cn)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不成功者,现场报名无效)。网上报名成功后,投标企业须打印投标报名凭证。
网上报名成功的投标企业请于有效报名期限内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3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7时)在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进行现场报名。其中2016年4月19日-20日(每日9时至11时,13时30分至16时)同时在东营市河口区有形建筑市场(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6楼608房间)进行现场报名,否则该报名无效。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拟投标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考核合格证、企业开户许可证原件、东营市河口区建设领域招投标清欠证明(河口区以外由东营市清欠办出具无拖欠证明,并到河口区清欠办盖章确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及所报建造师和委托代理人(如设有时)自2015年7月(含)以来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养老保险缴纳证所明]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两份。
以上要求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指能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若网上打印件仅体现个人姓名或投标人单位名称,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网上打印件及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的花名册。须提供上述参保人员社保查询信息,以便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从企业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查询其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若投标人注册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未开通社会保险信息查询功能,投标人须提供体现投标人单位名称和个人姓名同时加盖注册地社会劳动保险机构章和投标人公章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
报名截止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持书面申请函到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企业现场报名时经资格审查合格同时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贰佰元整(¥200元),售后不退。
说明:投标企业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详见招标文件。
七、其它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信息网、东营建设信息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市政府采购网、中国黄河口网上发布。
招标代理机构:东营鑫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淮河路银座城市广场13栋4楼
联 系 人:苟先生
联系电话:0546-8085536 /13589964466
八、监督单位:东营市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河口区监察局、河口区审计局、东营市河口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546-3660127 36523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