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及板床、床头柜采购工程招标公告
河南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委托,就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及板床、床头柜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 招标项目名称: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家具及板床、床头柜采购工程
1.2 招标编号:汴财招【2016】62号
2.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金额:约97万元
2.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3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2.4 招标内容:床头、床头柜、办公家具等(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5 标段划分:
A包: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办公家具采购工程
B包: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板床、床头柜采购工程
3. 投标人资质要求
3.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并提供下列材料:
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
2)单位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出表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3)依法纳税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缴纳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
5)投标人开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2 供货商具有制造、生产所投货物的能力。(提供的营业执照需具有本项目相关制造、生产经营范围,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一个投标供货商只可报名一个标段。
3.3生产厂家需通过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4投标人应持有企业所在地(特殊情况可到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在有效期内,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的。投标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资料不完整、不清晰的报名申请,工作人员将不予接纳,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单位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单位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被拒绝。)
4.2 招标文件售价A包1000元,B包6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领取招标文件。
4.3 本项目不支持邮购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10%的资信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5.4 投标人需要在开标前提交数额为项目估算价的2%的投标保证金,详情见招标文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
联系人:
电 话:13937862445
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