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武市财政局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资格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灵武市财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资格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灵武市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评估和拍卖服务商资格招标项目二次招标即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机构资格招标
项目编号:NCZ/WX16021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洁
项目联系电话:0951-402972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武市财政局
地址:灵武市中兴路
联系方式:马洁 联系电话:0951-402972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宇飞 0951-5155668
代理机构地址: 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A座四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用户需求及要求
一、采购预算:资格招标,无预算(鉴定和拍卖具体数量以实际发生数量为准)。
二、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2.1用途:公务车辆处置。
2.1.1一标段,车辆鉴定评估,提供车辆的鉴定评估及相关服务,入围2家,具体业务在合同中具体约定。
2.2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2.3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用户需求书
一、I标段:车辆鉴定评估服务
拟招标确定车辆鉴定评估服务商2家,其服务内容主要是:
1、接受车改部门(单位)的委托,按照车改部门(单位)规定的时限(车辆批次时限一般不得超过10个日历天),及时开展评估工作。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要求,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采用合适评估方法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建议采纳何种评估结果作为起拍价等专业意见。
3、维护所发表专业意见的独立性、客观性、公正性,不得出具持保留意见的评估结果结论。
4、出具《评估报告书》5份,提交车改单位。
5、遵守保密义务,对车改部门(单位)所提供的有关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负保密责任。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以外,未经车改部门(单位)书面许可,评估机构和评估师不得将评估报告内容,以及评估文件资料和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商业秘密向第三方提供或者公开。
三、服务商的费用支付
(一)车辆鉴定评估服务商的资产评估费。鉴定评估服务商依鉴定评估结果向车改单位(委托人)收取资产评估费,收费标准:每辆不超过500元。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五、其他要求
1、除车辆的资产评估费外,服务商不得收取其他任何名义的费用。
每批次车辆评估后,由县财政向服务商支付评估费,服务商须提供相应的发票或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票据,并在履约范围内协助委托人(或买受人)办理一切相关手续。
- 在车辆鉴定评估工作过程中,有弄虚作假或服务质量差的情况,一经查实,将解除服务商资格。
- 本次招标取得分排名前2位为中标服务商,中标服务商的价格须统一执行中标服务商价格的最低标准。
备注:
- 一标段车辆鉴定评估按每辆评估价格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标书。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1法人唯一授权委托书(原件)。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3税务登记证(国税和地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同时备原件审核);5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内有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书面告知函(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备注:投标人资质以资本文件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2:3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站(www.ycsggzy.cn)网络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申请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银川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办法》的要求,宁夏五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按照灵武市政府采购办公室以灵财(采)2016014号下达的集中采购计划,受灵武市财政局委托具体组织实施招标事宜,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