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财政局佛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服务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佛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服务资格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0851-1561FS04CL86
二、采购项目名称:佛山市财政局绩效管理服务资格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资格标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5.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5.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3 监管部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六、供应商资格:
6.1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流程操作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下载中心”。
1) 分别提交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明)证明文件复印件;
2) 《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复印件;
注:《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下载中心”下载。
3)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以上资料除《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外,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817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人民币),售后不退。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具体账号详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各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2日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2日9时30分。
十一、 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会议室。
十二、 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20日至2016年4月26日止。
十三、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14.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chinapsp.cn。
14.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四、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十五、 联系事项:
(一) 采购单位:佛山市财政局
地址:佛山市季华五路财政大厦八楼
联系人:莫女士
联系电话:0757-83282701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10
传真:0757-8320 5203
电子邮箱:clfs_bm@163.com
邮编:528000
(二)采购项目联系人:潘先生
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10
发布人: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