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中实-公开招标-2016-ZS1083-通道式X光安检机公开招标公告
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受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通道式X光安检机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通道式X光安检机
项目编号:2016-ZS1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0038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厦门市湖滨北路115号
联系方式:0592- 530688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中实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592-2200387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通道式X光机1台、安检门1台、手持金属探测器2支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登记,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法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做出书面声明: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等资格证明文件;1.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财务状况报告指年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季报(至少包含同一时期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并提供开户许可证)。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主要是供应商的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提供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的,视为已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以及缴纳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1.3提供履行本项目合同所必须的设备(设施)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1.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取消、暂停投标资格状态的书面声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审开始前登陆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提交投标文件的供应商进行查询。若发现供应商有被处罚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并处于处罚期内的情况,将查询结果提供给评审委员会,该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1.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及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10:08 至 2016年05月0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或邮寄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57号金源大厦10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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