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CZ2016-0306)
邀请出租房供应商报名公告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委托,拟就其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进行政府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 采购单位: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二、 采购项目: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办事处办公用房租赁项目
三、 项目编号:CZ2016-0306
四、 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540万元
五、 租赁期:3年
六、 采购项目内容
(一) 选址:必须位于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道办辖区范围内,且位于主干道旁,交通便利。
(二) 面积:建筑面积约为2500-3000平方米。。
(三) 标的物性质:办公用途。
(四) 房屋土地使用权剩余年限:不少于5年。
(五) 其他要求:
1.必须为权属清晰 的现楼,保证在交接时无出让、查封、抵押、担保等事项,没有其他法律纠纷,具备合法有效的权属证明。
2.租赁费用:办公用房租赁费不超过51元/平方米/月,车位租赁费不超过300元/个/月;
3.所在楼层须为首层及以上,有电梯直达优先,方便居民办事。
4.场地装修需满足街道办功能要求:需有完善的办公室装修,首层办公用房面积不少于380m2,60m2-70m2的独立办公用房21间,112m2的独立办公用房3间,有独立大院,大院内配套停车位不少于26个,大院外配备充足的停车位(10个以上),便于执法车辆及办事群众车辆的停放。
(六) 交易税费:由出租方承担。
(七) 交接时间:2016年6月1日。
七、 投标人资格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在广东省内有固定住所;
(二)必须为标的物权属人或代理销售商。
八、 报名要求
(一) 报名时间:2016年4月19日至2016年4月29日(对外办公时间内)
(二) 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三) 报名的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
1. 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副本或身份证明文件;
2. 标的物的权属证书或《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需提供原件验证,验证后退回);
3. 代理商报名的应提交权属人签署的有效授权租赁文件;若为自然人代理的,应提供权属人的代理租赁证明文件;
4. 投标人若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应提供房地产企业资质证书;若为中介机构,应提供中介服务资质证书;
5. 项目相关资料及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
(以上资料请列明清单,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按顺序装订。)
九、 采购信息发布及结果公告网站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广州市政府采购网(www.gzg2b.gov.cn)和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zggzy.cn)
十、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一) 采购人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政府花城街道办事处
采购人地址:花都区紫薇路50号
联 系 人:黄小姐 联系电话:(020) 020-36886896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广州市花都区公益路22-8号二楼办公室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灿 电话:(020)28600751 传真:(020)28866414
对外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