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受浙江省东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就第二污水处理厂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HXDYCG2016-20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序号 | 货 物 名 称 | 型号技术规格 | 数量 | 预算价(万元) |
1 | 12000吨/天污水提升泵站建设 | 详见招标文件《招标货物清单》 | 1套 | 95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体化泵站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须获得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一体化泵站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授权。(注:注册资金外币按报名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3、水泵和一体化泵站必须是同一个品牌制造商(一体化泵站、水泵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4、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内有1个1万吨/天以上(含1万吨/天)已运行的主体设备一体化泵站业绩。
5、投标单位必须在浙江省内有售后服务网点。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2.发售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而立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七.投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九.开标地点: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阳市人民路222号)10楼开标室
十.投标保证金:
交付方式: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收款单位(户名):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东阳支行
银行账号:1208040009049061431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一体化泵站制造商或代理商。制造商注册资金须达到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须达到100万元及以上且须获得注册资金达到5000万人民币及以上的一体化泵站制造商(或其分支机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指定授权。(注:注册资金外币按报名截止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人民币)。
2.3、水泵和一体化泵站必须是同一个品牌制造商(一体化泵站、水泵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
2.4、投标人必须在浙江省内有1个1万吨/天以上(含1万吨/天)已运行的主体设备一体化泵站业绩。
2.5、投标单位必须在浙江省内有售后服务网点。
2.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7、本项目不得转包,谢绝联合体投标。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金华市恒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东阳分公司
联系人:徐伟平
联系电话:0579-86690005
地点:东阳市人民路3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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