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电子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电子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电子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CEITCL-BJ07-1604038-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10-57217116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望园西里4号
联系方式:010-6385216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010-572171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7-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
项目名称 | 控制金额 (万元) | 用途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
01 | 北京市丰台区招生考试中心-电子巡查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 446 | 升级改造 | 1批 | 本项目设备及系统需满足1080P高清化,视频编码要求满足H.264以上,完成原电子巡查系统的升级改造,系统升级改造后能无缝接入现有丰台区电子巡查系统和北京教育考试院现有电子巡查系统 | 否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0. 合格的投标人 (1)投标人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的国内外制造商或供应商;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1. 查阅及购买招标文件须由其法人授权代表携带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购买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近3个月连续缴纳税收及社保的记录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税务登记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须提供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和拟参与本项目的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6.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0: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东城区滨河路1号航天信息大厦821室(小街桥西北角)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北大街3号圣地苑酒店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