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县2015年小农水配变工程(谢集、莱河项目区)等三项目区整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单县2015年小农水配变工程(谢集、莱河项目区)
等三项目区整改工程第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中慧单招[2016]0418-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单县2015年小农水配变工程(谢集、莱河项目区)等三项目区整改工程,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单县国土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单县2015年小农水配变工程(谢集、莱河项目区)整改工程,包含装卸、运输、30台真空开关安装、30组引下线连接线安装、30组接地装置制作安装及部分控制箱安装、调试等;
2.1.2终兴土地整理项目配电台区整改工程,包含装卸、运输、8基杆坑12基拉线坑挖填、6组单担安装、11组双担安装、825米JKLGYJ-50导线架设、36套电缆头制作安装、370米电缆敷设及部分设备调试等;
2.1.3单县2015年小农水配变工程(李新庄项目区)整改工程,包含装卸、运输、300米JKLGYJ-50导线架设、20组跌落开关安装、20组避雷器安装、18套电缆头制作安装、180米电缆敷设及部分设备调试等。
2.2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的相关文件及有关资料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2.3项目总投资:约287万元,具体投资金额详见招标文件;
2.4建设地点:单县境内;
2.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2.7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送(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
3.3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或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一定要仔细踏勘施工现场,充分考虑施工环境的恶劣程度,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一切地方关系、各种外部干扰由承包人负责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不得延误工期。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套(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于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在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单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单县舜师路与人民路交叉口单县人民法院南)报名。报名时复印件二套未单独装订的不予接收。
4.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书或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本项目不接受委托,需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报名);
4.3拟派往本工程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机电工程专业,含临时)有效证件和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提供拟投入本项目项目经理2015年度(10-12月份)或2016年度(1-3月份)已缴纳养老保险证明;
4.4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
4.5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证明。
注:各潜在投标人在报名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必须同时到场,否则不予接收。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6.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单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菏泽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单县国土资源局
地 址:单县舜师路157号
联 系 人:姜先生
电 话:0530-4678009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中慧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单县分公司
地 址:单县胜利路与平原路交叉口向西30米路北
联 系 人:刘先生
电 话:158530409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