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FJZH(2016)CG00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王
项目联系电话:0595-2880882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地址: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
联系方式:黄先生 0595-2228152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张 28808829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采购人)的委托对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编号:FJZH(2016)CG005
2、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3、采购项目名称、数量、服务及交货期:详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局增殖放流苗种采购一览表”
4、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购买采购文件的费用应在提交投标(谈判)文件前认缴;或于工作时间的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北京时间)按下述地址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纸质版和电子版)按每个合同包售价人民币100元,需邮寄的另支付邮寄费人民币50元(若需汇款请先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未购买招标文件办理报名登记手续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注:报名时需提供报名表(所报项目名称及合同包号、采购编号、投标供应商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邮箱)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以转账方式报名的需附上汇款凭证,未提供不给予受理。
5、投标人资格条件:
5.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形式,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
5.2具有可从事投标苗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5.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5.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
5.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
5.7本次采购项目各合同号设定预算审核单价,合同包1: 0.005元;合同包2: 0.8元;合同包3: 1.80元;合同包4:0.80元;合同包5: 1.00元。投标报价超过相应预算审核单价的为无效投标;
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招标公告时间:2016年4月18日15:00时(北京时间)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16年4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
7、2016年4月18日15:00时至2016年4月25日15:00时(北京时间)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不符合《采购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16年5月9日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大厅(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层)。
11、采购人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281521
1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提出;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或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供应商提出质疑详见《采购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7.4条的约定。
13、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及《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要求,本次采购的货物拒绝进口产品投标[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15、购买采购文件及缴纳相关费用账户:
户 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帐 号:4208 6898 5451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丰泽支行
16、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户 名: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账 号:1527 501 0010001 4988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东海支行
注:投标人须将相关的费用缴交至上述对应的账号,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采购单位不接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形式代缴投标保证金。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层
E-mail:dl@fjzhuhong.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808829
联系人:小张
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四月十八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形式,所投的货物或服务必须全部在投标人营业执照允许经营的范围内;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2具有可从事投标苗种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需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4投标人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承诺);6投标人代表应为投标人的正式在职工作人员,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投标人为投标人代表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税务部分或社保机构出具的),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自然人除外);7本次采购项目各合同号设定预算审核单价,合同包1: 0.005元;合同包2: 0.8元;合同包3: 1.80元;合同包4:0.80元;合同包5: 1.00元。投标报价超过相应预算审核单价的为无效投标;5.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7:07 至 2016年04月2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层
招标文件售价:¥1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从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下载,或到福建筑宏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金庄街金凤屿花苑9#楼二层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