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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业务保障平台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4:1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 的委托,对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业务保障平台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201602-114028-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业务保障平台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80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项目名称

数量

服务期

(合同生效后)

实施地点

采购预算

业务保障平台开发

1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3个月(含12个月的维保期)

用户指定地点

¥380万元

备注:投标人应对项目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项目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代理机构采购项目编号:0877-16GZTP01D111

代理机构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业务保障平台开发服务采购项目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投标人必须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4.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或所投包组投标。(提供《承诺函》

5.  在信息系统建设中,受托为本项目或者其中分项目的前期工作提供设计、编制规范、进行管理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文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证明文件、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证明文件)、有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二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6年04月18日 至 2016年04月25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510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开标时间:2016510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6 年 04 月 18 日 至 2016 年 04 月 25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信息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600号
联系人:杨小姐联系电话:37816133
传真:37816133邮编:37816133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2003房自编01单元
联系人:孙谦联系电话:020-37816286、38931905
传真:37816137邮编:51008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黎工、王工联系电话:020-37816286、38931905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广招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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