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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阳市档案局岳阳市档案馆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0:2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岳阳市档案局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岳阳市档案馆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岳阳市档案馆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YYZCZB03-G16030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高奇

项目联系电话: 0730-8608109 1867032546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岳阳市档案局

地址:岳阳市炮台山

联系方式:傅电仁 0730-8226825 1520029519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高奇 0730-8608109 18670325463

代理机构地址: 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六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岳阳市档案局的委托,对岳阳市档案馆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政府采购编号:YYZCZB03-G16030)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一、 采购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内容、要求:

1、项目名称:岳阳市档案馆智能密集架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内容及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

3、采购编号:YYZCZB03-G16030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预算金额:160.77万元

6、实施地点:岳阳市档案局新馆

7、交货期限:合同生效后60天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智能(电动)密集架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60.7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8日 10:27 至 2016年04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六楼)

招标文件售价:¥4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4月25日 17: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公开开标

 

七、其它补充事宜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且为非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六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六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投标文件组成附件1、附件2),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 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必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智能(电动)密集架检测报告复印件(原件备查)。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人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提供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到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一个投标人只能购买一份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授权代表应留下自己真实电话号码并时刻保持畅通,以便于联系。否则因联系不到而造成投标人权益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负责。

3、投标人应承诺为本次投标所提交的所有证明其合格和资格的文件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愿为其真实性和正确性承担法律责任;

4、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六楼)

5、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本,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报名及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16年 4 月 18 日至2016 年 4 月 25 日17时

7、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的,应在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联系电话:13975095318,联系人:戴开君。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兹定于 2016年 5 月 10 日 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在岳阳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岳阳市五里牌)公开开标,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五、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名称: 岳阳市档案局                         

地址: 岳阳市炮台山

联系人: 傅电仁             电话: 0730-8226825 1520029519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湖南省国鼎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岳阳市岳阳大道西路中环大楼六楼

联系人: 高奇              电话: 0730-8608109 1867032546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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