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队交通信号灯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8 11:5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开标时间:201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项目名称:邱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120050002
项目联系人:王岩
项目联系电话:15830765955
采购人: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邱县境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351063
代理机构:邯郸市金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2号3楼316(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166169
预算金额:53.520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运输车辆等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先到先报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2、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6%的价格折扣。3、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运输车辆等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项目名称:邱县交警大队交通信号及交通标志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6043120050002
项目联系人:王岩
项目联系电话:15830765955
采购人:邱县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采购人地址:邱县境内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0-8351063
代理机构:邯郸市金都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邯郸市经济开发区世纪大街2号3楼316(国家科技企业孵化器)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0-8166169
预算金额:53.5202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6年05月11日14时3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6-04-18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6-04-2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15室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
开标地点: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且具有与投标产品相应的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运输车辆等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只能有一家投标单位,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以先到先报为准;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详见招标文件
技术要求:1、质量须达到国家有关验收规范合格要求标准。2、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可享受6%的价格折扣。3、强制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和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
备注:有意参加该项目的企业,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主要产品授权书(代理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购买文件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近三个月的财务报表、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相关材料、履行合同必要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运输车辆等设备的租赁合同或购买发票)、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审查通过后方可报名。(注:报名资料复印件应装订成册,散装报名资料不予接收,证件携带不完整的投标单位报名将不予受理)。开标时,投标人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从项目所在地或公司注册地的检察机关开具且出具日期须在公告开始时间之后),否则投标无效。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