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场勘查服供应商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受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场勘查服供应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场勘查服供应商项目
项目编号:QX16ZBTJ01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工
项目联系电话:022-2839159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110号
联系方式:梁工 022-28391597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邢工 022-24321119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一)采购情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采购预算 |
1 |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火场勘查服供应商 | 1家 | 按合同约定 | 甲方指定 | 120万元 人民币 |
(二)本次招标只接受具有法人资格的供应商作为主体参加投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关联企业中,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投标;一经发现,将导致投标同时拒绝。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国注册的服装生产企业法人或具有从事服装的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具有从事服装、制服或工作服生产制作或具有从事服装的经营资格的法人单位。(三)投标人应提供证明其具备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资格文件,即:1. 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2. 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3.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受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4. 公司简介;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9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在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室)获取标书。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山东齐信招标有限公司(天津市西青区海泰发展五道海泰创新基地B9-401)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 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伍仟元整,开标前递交并取得收据(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16年5月6日16:00时)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满足《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