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乐平镇48条自然村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公开招标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的委托,对乐平镇48条自然村村庄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CG-16013
二、采购项目名称:乐平镇48条自然村村庄规划设计方案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本项目为乐平镇48条自然村村庄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对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湖岗村委会的龙岗村、横岗村、岗边村;范湖委会的太院村、上巷村、元下村、岗尾村、官地村;华布村委会的上华村、塘边村、米布村、良岗头村;大岗村委会的先觉院村、大鹏村、桥头村;念德村委会的赤巷村、亨美村、江溪村;三江村委会的三江村、古灶村、贤寮村;三溪村委会的小迳村、夏洞村、禄步村;新旗村委会的河南村;源潭村委会的碧湖村、大山村、圳西村、康乐村;南联村委会的下渔村、坑口村、南联村;乐平村委会的汉塘村、禾里坑村、暨塘村、蔗元坑村;黄塘村委会的涡边村、梁家村、下村;保安村委会的小陆坑村、麦岗新村、麦岗旧村、钱坑村、布北村;竹山村委会的麦家村、大有岗村、竹山岗村等村庄进行一般标准的建筑环境和室外工程的方案设计。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相关说明。
四、投标报价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元),每条村的单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0.59元/平方米,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投标人须须具有承接本项目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乙级或以上资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人应有良好信誉,并持有佛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6、投标人在近三年内(自本工程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往前顺推),须独立承接并完成过至少1项村庄规划类似的设计业绩(以竣工验收报告载明的时间为准)。相关证明材料须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提供不能作为业绩证明。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8、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9、信誉要求:投标人承诺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没有因围标、串标等不良行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没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工程安全问题。
注: 投标人须按《广东省国家秘密基础测绘成果利用审批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国土资测绘发〔2012〕183号的规定,申请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或需对地形图扫描(数字化)的,需提交同级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涉密计算机备案表、备案确认文件及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制度。由于本项目中标人需使用基础地理信息数据,故中标人在中标公示后1个月内没成功办理佛山市三水区保密局备案单位,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六、本项目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4月18日至2016年4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
3、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的注册证书;拟派驻项目负责人(总设计师)必须在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管理系统登记备案的人员中选取,需提供投标人近半年(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2015年10月至2016年3月)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所属当地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为准。
6、投标人企业的信誉承诺书。(根据公告第9项进行承诺证明)
7、广东省以外的投标人,须按《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文)的规定,省外进粤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的,只需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并提供在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net)“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专栏关于投标人进粤企业及人员信息登记的网页打印件。
(以上资料一式两份并装订成册,复印件或打印件的资料须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查验,查验后退回)。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编号 |
| 购买文件日期 | 年 月 日 | |||||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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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料 | 购买文件单位名称 |
| 文件价格(元/套) | 300元 | ||||
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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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领)标书人 | 姓名 | 电话 | 传真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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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负责投标的人员) | 姓名 | 电话 | 手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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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购买文件单位所提交的资料(在相应的地方打√) □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或佛山市建筑行业诚信手册电子版打印件、信誉承诺书、“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网页打印件; □如法定代表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委托代理人进行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 10 时 00 分 (注上午 9 时 00 分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开标时间:2016年5月10日上午 10 时 00 分
十一、开标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二、评标方法:最低评标价法。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6年4月18日起至2016年4月22日17时30分止),如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将反映的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或传真至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用传真形式的,须电话告知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确定传真是否传达)。
十四、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三水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ssggzy.ss.gov.cn)、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www.fszhaoxin.com),相关公告在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十五、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佛山市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 | 地 址: | 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中山中路60号201 |
邮 编: | 528137 | 邮 编: | 528100 |
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人: | 陈先生 |
电 话: | 87388427 | 电 话: | 0757-87783721 |
传 真: |
| 传 真: | 0757-87744838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fssszhaoxin@163.com |
网 址: |
| 网 址: | http://www.fszhaoxin.com |
2016年 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