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东莞市中堂镇2014~2015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二次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东莞市中堂镇2014~2015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二次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东莞市中堂镇2014~2015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二次招标)
项目编号:DGTH20160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769-2316667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莞市中堂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莞市中堂镇
联系方式:卢先生0769-813128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东莞市通华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包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预算(元) |
A | 东莞市中堂镇2014~2015年截污次支管网工程(第三方监测)(二次招标) | 1项 | 2835846.08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B、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C、企业已在东莞市水务局办理企业信息备案登记(在有效期内,以市水务局系统查询信息为准),且备案登记的资质(即核准的登记资质)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D、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E、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3.58460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8:30 至 2016年04月2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A幢401室
招标文件售价:¥1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东莞市中堂镇新兴路59号东莞市财政中堂分局三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价格扣除
3.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货物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予以扣除。
3.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准。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