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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公物-公开招标-GW2016-1882-货物运输服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6-04-15 17:0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货物运输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货物运输服务

项目编号:GW2016-188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592-2225709、227932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厦门鹭晖轻工实业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同安区

联系方式:洪先生,0592-736092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厦门市公物采购招投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张先生 0592-2225709、2279323

代理机构地址: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货物运输服务,服务期限暂定为两年,合同一年一签。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并提供下列证明材料:(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或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已届满);(三)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一)投标人须具有经年检合格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3、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件。投标人不满足上述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或提供资格证明文件不全的,其投标将被拒绝,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人公章,且原件备查。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1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17:03 至 2016年04月29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咨询台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6年4月29日下午17:30时止,逾期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报名。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厦门市湖滨南路81号光大银行大厦21楼开标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相关费用的缴交账户:

保证金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中指定的保证金缴交账户。

服务费的缴交账户详见招标文件或服务费缴交通知单中指定的服务费缴交账户。

缴错账户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报名及缴交其他费用时,须提供供应商的纳税人识别号。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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