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北京市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含污泥)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公开招标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北京市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含污泥)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北京市污水(再生水)处理设施(含污泥)运行监管第三方巡查
项目编号:XHTC-HW-2016-0042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语卿、曹亚楠
项目联系电话: 010-63905965/6390596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北京市排水管理事务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坞村路23号北坞创新园北区2号楼
联系方式:张强 010-532382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马语卿 010-63905965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性质 | 数 量 | 简要服务要求 | 用途 |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万元) |
巡查项目 | 1批 | 对中心城区22座污水处理厂每月巡查 | 加强北京市中心城区22座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厂)及污泥处理处置设施的监督管理 | 否 | 60 |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4月15日 09:00 至 2016年04月22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近六个月内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以上资料需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为200元/本,无论何种原因或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如果通过邮寄方式购买标书,另加100元邮寄费,请投标人按如下招标代理地址和账号汇款,并同时将汇款底单传真至招标代理机构。未向招标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5月05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第六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新华招标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xhtc.com.cn/)发布。
地 址:北京丰台区菜户营东街甲88号鹏润家园豪苑大厦B座30层
邮 编:100055
E-mail: myq@xhtc.com.cn
电 话:010-63905999
传 真:010-63905988
联系人:马语卿(分机5965)
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请按如下地址办款:
户 名: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海淀支行
账 号:110902295610703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